国立大学法人东京海洋大学

研究与社会合作

关于东京海洋大学竞争性研究经费等相关研究代表等的人事费制度

东京海洋大学的首席研究员(PI)等,并通过提高研究绩效来增强研究能力,我们制定了使用财政资源从竞争性研究经费等直接费用中支付研究代表人员费用的政策。结果,首席研究员(PI),PI我们运营一个为员工等员工提供激励的制度。

<关于东京海洋大学PI人事费用制度的政策>

东京海洋大学竞争性研究基金等研究负责人等人事费支出确保的财政资源的利用政策   

 

<PI人员成本系统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4 财年利用率结果报告
5 财年利用率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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