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課程安排政策
海洋資源與環境學院設有“普通科目”、“入門科目”、“專業基礎科目”、“專業科目”,以幫助學生獲得四種素質以及下面“2”中列出的能力。我們將系統地組織「科目」和「全球職業相關科目」。
2. 教育內容和教育實施方式的政策
課程科目分為“一般科目”、“專業入門科目”、“基礎專業科目”、“專業科目”和“全球職業相關科目”,並配有講座和練習.,進行實驗和實踐訓練。
(1)專業知識
幫助學生全面掌握從大氣層到海底的海洋科學基礎知識,海洋資源和能源開發利用、海洋環境保護與恢復、影響評估等專業知識。第一年至第三年舉辦,專業課程主要在第二年和第三年舉辦。為了幫助學生掌握兩系共有的與海洋相關的跨領域基礎知識,我們將在基礎專業科目中設置許多兩系共有的科目。
(二)豐富的國際性和廣泛的教育
為了幫助學生獲得溝通能力,包括語言能力、表達能力以及高水平的國際文化知識,從而有助於培養問題識別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開設了“通用科目”,我們將開展與英語資格考試、出國留學、職業發展相關的「全球職業相關科目」。為了幫助學生掌握自然科學、數學科學、人文社會科學、資訊科技等基礎知識,為專業學習奠定基礎,一、二年級以專業為主,進行「導論」。科目」及「基礎專業科目」。
(3)具有獨立思考與決策的能力
為了獲得根據各種資訊進行邏輯思考和做出準確判斷的基礎和能力,我們提供練習、實驗、實踐訓練,並將舉辦第四年的研討會和畢業論文。此外,為了幫助學生獲得道德決策的能力,我們在第四年的研討會中提供了與研究者道德相關的教育。
(4)能夠在現場運用的實用技能
為了獲得在各種情況下有效利用知識、數據和資訊技術、整合它們並在海洋領域中使用的應用和實踐技能,第二年和第三年提供實踐訓練。基礎知識,包括基礎知識,第四年進行研討會和畢業論文,培養發現需要解決的問題、規劃解決路徑、並根據計劃進行和驗證計劃的能力。旨在此外,為了順利地與國際社會、業界等社會接軌,我們還開設了升職所需的英語資格考試、出國留學、職業發展等「全球職業相關科目」。
3. 學習成果評量方法政策
在所有科目中,學習成果和目標實現都將透過考試、報告、演示等進行嚴格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