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法人東京海洋大學

研究與社會合作

關於東京海洋大學競爭性研究經費等相關研究代表等的人事費制度

東京海洋大學的首席研究員(PI)等,並透過提高研究績效來增強研究能力,我們制定了使用財政資源從競爭性研究經費等直接費用中支付研究代表人員費用的政策。結果,首席研究員(PI),PI我們經營一個為員工等員工提供激勵的製度。

<關於東京海洋大學PI人事費用制度的政策>

東京海洋大學競爭性研究基金等研究負責人等人事費支出確保的財政資源的利用政策   

 

<PI人事成本系統運用報告>

4 財年利用率結果報告
5 財年利用率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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