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法人東京海洋大學

舉報

關於公益舉報/諮詢窗口

1 安裝目的

為了及時發現並糾正東京海洋大學(以下簡稱「大學」)的不當行為,我們設立了公益舉報和諮詢窗口(以下簡稱「櫃檯」) )在大學內。

2 什麼是公共利益報告?

公司等經營者的某些違法行為,可能由勞工(包括兼職工、派遣工、合作夥伴工等以及公務員)、退休一年內的退休人員、管理人員等實施。這是指向組織內的內部舉報點、授權的行政機構、新聞媒體等舉報,但不得出於詐欺目的。

3 櫃檯位置

報告及諮詢的聯絡人為總務部經理。

4 櫃檯使用者

受理學校幹部職工(包括兼職人員、退休人員)、派遣人員、學校合作單位人員(包括一年內完成派遣工作或業務的人員)的舉報和諮詢。

5 接待內容(報告或諮詢)

接受學校組織或個人違法行為的舉報,並諮詢是否屬於違法違規行為。

6 保護檢舉人等

舉報人不會因舉報而受到不利對待。萬一發生任何不利情況,我們將採取恢復措施。此外,舉報人虛假舉報、誹謗他人或非法舉報的,可能會依照就業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7 如何報告與諮詢

我們接受書面、電子郵件、傳真、電話和口頭詢問。

接待地點:總務科長(總部行政大樓二樓)

電話:03-5463-0352
傳真:03-5463-0359
電子郵件:so-kacho[at]o.kaiyodai.ac.jp
(將 [at] 替換為 @。)

發送文件的地址(郵件等)

108-8477 東京都港區港南 4-5-7
國立大學法人東京海洋大學總務部部長(公益檢舉/諮詢窗口)
為準確掌握檢舉人資訊並及時回复,書面檢舉時請參閱公益舉報表。
(您也可以透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發送此表格。)

(您可以從下面下載)

8 校園規則

研究相關不當行為報告與諮詢台

東京海洋大學公共研究基金相關研究活動的不當行為(捏造、竄改、抄襲研究成果)關於濫用研究經費的報告/諮詢台。

東京海洋科技大學、文部科學省於 26 年 8 月制定的《研究活動中的不當行為應對方針》以及文部科學大臣的決定19年2月《研究機構公共研究經費的管理》決定·根據《審計指南》等,我們特此通知您,我們設置了以下聯繫點,用於報告和諮詢有關不當行為的信息東京海洋科技大學公共研究經費相關的研究活動以及研究經費的濫用。

檢舉/諮詢接待處

東京海洋大學總務部總務課長
地址 東京都港區港南 108-8477-4 5-7
直線電話號碼 03-5463-0352
*電話接待時間為平日 8:30 至 17:15。
傳真03-5463-0359
電子郵件 so-kacho[at]o.kaiyodai.ac.jp
(將 [at] 替換為 @。)

受理舉報時的注意事項

接受舉報時,請提供舉報人的姓名和聯絡資訊、實施不當行為的研究人員/團體、不當行為或濫用的性質(包括內容和年份等)、不當行為的科學依據或不當行為的科學依據。我們將確認使用依據和所使用的公共研究經費,並可能要求舉報人配合調查。

此外,如果調查發現舉報是惡意舉報,我們謹通知您,舉報人的姓名可能會被公開,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並可能提起刑事指控。

這是有關研究活動中的不當行為和濫用研究資金的查詢的聯繫點。其他事宜請聯絡負責人諮詢。

檢舉人和調查合作者的保護和保密

  • 舉報、諮詢科研活動不正當行為、濫用科研經費的人員及配合調查的人員,不得因其舉報、諮詢、提供資訊而受到任何不利對待。
  • 參與報告或回應有關研究活動不當行為或濫用研究經費的諮詢的人員不得洩露有關報告內容或與調查不當行為或濫用研究經費有關的任何其他事項的資訊。